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总值班制度
为保证安溪校区教学科研各项工作正常开展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大局,加强安溪校区值班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精细化,结合校区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定。
一、学期内值班安排
1.总值班室设在安溪校区行政楼204室。
2.学期期间,安排安溪校区领导在岗带班,行政管理人员、政工干部在岗值班,值班时间8:30至17:00。安溪校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值班,并对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。
3.当班带班领导在安溪校区内带班,当班行政管理人员、政工干部可在总值班室值班或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值班或办公室值班,必须保证值班期间总值班电话有人接听。
4.带班领导、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来访接待(含会场布置、讲解介绍、宣传报道等)、电话接听与处理;办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宜等日常事务;对电话请示、报告、通知要认真填写电话记录,及时报告,并按照领导指示意见迅速办理,将办理结果报告有关领导;对收到的请示、报告、文件、简报及其他材料,要及时报送相关责任科室,由相关责任科室按公文处理程序办理。接听电话、处理信息,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向当班带班领导报告并处理。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的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二、假期值班安排
1.节假日值班是指寒假、暑假以及元旦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。
2.假期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,值班时间为当日8:30-次日8:30。
3.当班带班领导在安溪校区内带班,当班行政管理人员、政工干部可在总值班室值班或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值班或办公室值班,必须保证值班期间总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有人接听。实验室、图书馆等其他人员在所在岗位值班。
4.带班领导、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来访接待(含会场布置、讲解介绍、宣传报道等)、电话接听与处理;办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宜等日常事务;对电话请示、报告、通知要认真填写电话记录,及时报告,并按照领导指示意见迅速办理,将办理结果报告有关领导;对收到的请示、报告、文件、简报及其他材料,要及时报送相关责任科室,由相关责任科室按公文处理程序办理。暂不需要在值班期间处理的公文可由值班人员保管,开学后转交相关责任部门。接听电话、处理信息,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向当班带班领导报告并处理。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的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三、值班工作要求
1.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,不迟到,不早退,坚守岗位,不脱岗,不空岗。
2.严格落实值班签到和签退制度。
3.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,做好值班记录,简明扼要的记录当日校区大事、来访接待、巡查情况、各类状况的处理过程和结果以及未尽事宜等需继续办理的事项。
4.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,做好交接记录,并注意工作上的衔接。
5.带班领导因特殊情况需调换班或值班期间暂离安溪校区的,需事先向党政主官报告,并协调相关人员做好带班工作;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调换值班或值班期间暂离岗的,需经当班带班领导同意后,并协调相关人员做好值守工作。
6.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紧急情况,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党政主官汇报,并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。
7.值班人员要严格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,禁止在值班期间将闲杂人员带入总值班室,不得将领导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随意告诉他人,并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。
8.值班人员无故不参加者,按旷工处理,并将根据规定予以处罚。